早前有點不愉快,因為努力辛苦的創作被某某抄襲了。說的不是一個小相同、而是有很多很多的雷同,叫人難以相信一切都只不過是實屬巧合。生氣的是她不單不承認責任,還反過來自稱是無辜的受害者呢,真是好笑。-_-"
說實在的,創作最重要是個人風格,做生意最重要是互惠互利,所以我跟一班local indie designers常互相幫忙、照應。從前對她也當然是沒有介心,她有問題我一一回答,她投訴客人、vendors我聽她訴苦、提供意見,心想各有各的發展空間嘛。只是想不到結果竟是由七月至今一而再、再而三的被抄呢?最初好言相勸希望她小心一點罷了,唉,我還差點相信她說的謊,懷疑這是無心之失。誰知不一會又有新抄作出現,便知道自已真的很傻、很笨,某某仍然是沒有改過避忌之心,一切還是照抄可也。真想知道為什麼老是要跟我們做的差不多呢?Bay Area 有這麼多designers,為什麼偏偏選中我??
其實大家都是從事創作,不是應該懂得什麼是知識產權、什麼叫尊重嗎?
無獨有偶,台灣知名女作家吳淡如上年也爆出抄襲一事。
上年吳的新書剛上市,被資深新聞人蔡祐吉指控她抄襲他的網站文章,除了幾個用字上有修飾之外,由文字或到標點符號,幾乎都是一模一樣。
吳開始時理直氣壯,還大條道理地嚴正否認:「這是我第一次聽到有抄襲這2個字,加在我的頭上,我覺得如果你為人厚道的話,你將來才有生路,那一向是我做人的原則,就不要靠別人炒新聞,雖然我們都是媒體人。」哈哈、真的是好大口氣。
事隔三個月,吳承認過失,對於引用了蔡的文章及說蔡是炒新聞一事公開道歉。
唉,聰明的都清楚知道四十三個字一模一樣的機率實在太低吧!當初不認不認還須認,最後還是正義得勝。何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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